新发布一个司法注释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5-02-03 15:41
发布时间:2025-02-03 15:41 信息来源: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最高、最高人平易近查察院结合发布《关于打点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注释》(法释〔2024〕13号,以下简称《注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8日最高审讯委员会第1911次会议、2024年7月23日最高人平易近查察院第十四届查察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依法惩办拒不施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判决、裁定依法施行,切实当事人权益,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刑法》《中华人平易近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平易近国平易近事诉讼法》《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诉讼法》等法令,现就打点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注释如下:第一条被施行人、协帮施行权利人、人等负有施行权利的人,对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施行而拒不施行,情节严沉的,该当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的,以拒不施行判决、裁惩罚。第二条刑法第三百一十 的“的判决、裁定”,是指依法做出的具有施行内容并已发生法令效力的判决、裁定。为依法施行领取令、生效的调整书、仲裁裁决、公证债务文书等所做的裁定属于该条的裁定。第负有施行权利的人有能力施行而拒不施行,且具有下列景象之一,该当认定为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的注释中的“其他有能力施行而拒不施行,情节严沉的景象”:(一)以放弃债务、放弃债务等体例恶意无偿处分财富权益,或者恶意耽误到期债务的履行刻日,或者以虚假息争、虚假让渡等体例处分财富权益,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的;(二)实施以较着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富、为他人的债权供给等恶意减损义务财富的行为,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的;(三)伪制、、藏匿相关履行能力的主要,以、、贿买方式他人或者、贿买、他人做,妨碍查明负有施行权利的人财富环境,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的;(四)具有演讲或者虚假演讲财富环境、违反消费令等拒不施行行为,经采纳罚款、等强制办法后仍拒不施行的;(一)以放弃债务、放弃债务等体例恶意无偿处分财富权益,或者恶意耽误到期债务的履行刻日,或者以虚假息争、虚假让渡等体例处分财富权益,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的;(二)实施以较着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富、为他人的债权供给等恶意减损义务财富的行为,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的;(三)伪制、、藏匿相关履行能力的主要,以、、贿买方式他人或者、贿买、他人做,妨碍查明负有施行权利的人财富环境,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的;(四)具有演讲或者虚假演讲财富环境、违反消费令等拒不施行行为,经采纳罚款、等强制办法后仍拒不施行的;(五)经采纳罚款、等强制办法后仍拒不交付法令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衡宇、退出地盘,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的;(六)经采纳罚款、等强制办法后仍拒不履行协帮行使人身权益等做为权利,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等强制办法后仍违反人身平安令、处置相关职业决定等权利,形成被害人轻细伤以上或者严沉影响被害人一般的工做糊口的;(五)经采纳罚款、等强制办法后仍拒不交付法令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衡宇、退出地盘,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的;(六)经采纳罚款、等强制办法后仍拒不履行协帮行使人身权益等做为权利,裁定无法施行,情节恶劣的;(七)经采纳罚款、等强制办法后仍违反人身平安令、处置相关职业决定等权利,形成被害人轻细伤以上或者严沉影响被害人一般的工做糊口的;(八)以、、聚众哄闹、等方式或者以拉拽、推搡等消沉行为,障碍施行人员进入施行现场,以致施行工做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九)毁损、掠取施行案件材料、施行公事车辆和其他施行器械、施行人员服拆以及施行公事证件,、聚众哄闹、等方式或者以拉拽、推搡等消沉行为,障碍施行人员进入施行现场,以致施行工做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九)毁损、掠取施行案件材料、施行公事车辆和其他施行器械、施行人员服拆以及施行公事证件,以致施行工做无法进行的;第四条负有施行权利的人有能力施行而拒不施行,且具有下列景象之一,该当认定属于“情节出格严沉”的景象:第五条有能力施行是指负有施行权利的人有全数施行或者部门施行给付财富权利或履行特定行为权利的能力。第六条行为报酬逃避施行权利,正在诉讼起头后、裁判生效前实施躲藏、转移财富等行为,正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失实,要求其施行而拒不施行的,能够认定其有能力施行而拒不施行,情节严沉,以拒不施行判决、裁逃查刑事义务。第七条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的注释和本注释中的“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一般是指根据法令及相关采纳施行办法后仍无法施行的景象,裁定全数无法施行,也包罗部门无法施行。第八条案外人明知负有施行权利的人有能力施行而拒不施行的判决、裁定,取其通谋,协帮实施躲藏、转移财富等拒不施行行为,以致判决、裁定无法施行的,以拒不施行判决、裁的共犯论处。第九条负有施行权利的人有能力施行而拒不施行的判决、裁定,同时形成拒不施行判决、裁,波折公事罪,罪,不法措置查封、、冻结的财富罪等犯罪的,按照惩罚较沉的惩罚。第十条拒不施行领取米饭钱、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答等判决、裁定,形成犯罪的,该当依法从沉惩罚。第十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一十的拒不施行判决、裁定行为,情节显著轻细风险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正在提起公诉前,履行全数或者部门施行权利,犯罪情节轻细的,能够依法不告状。正在一审宣布判决前,履行全数或者部门施行权利,犯罪情节轻细的,能够依法从轻或者免去惩罚。第十二条对被告人以拒不施行判决、裁逃诉时,对其居心毁损、无偿处分、以较着不合理价钱处分、虚假让渡等体例违法措置的财富,该当依法予以逃缴或者责令退赔,交由施行法院依法措置。第十人平易近查察院该当连系侦查移送环境对涉案财富进行审查,正在提起公诉时对涉案财富提出明白处置看法。该当依法做出判决,对涉案财富做出处置。第十四条申请施行人有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景象,认为合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负有施行权利的人拒不施行判决、裁定,了申请施行人的人身、财富,该当依法逃查刑事义务的;(二)申请施行人已经提出,而机关或者人平易近查察院对负有施行权利的人不予逃查刑事义务的。(一)负有施行权利的人拒不施行判决、裁定,了申请施行人的人身、财富,该当依法逃查刑事义务的;(二)申请施行人已经提出,而机关或者人平易近查察院对负有施行权利的人不予逃查刑事义务的。第十六条本注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最高关于审理拒不施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注释》(法释〔2015〕16号)同时废止。最高、最高人平易近查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注释和规范性文件取本注释不分歧的,以本注释为准。